扣減增值稅規定是怎樣的?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扣減增值稅規定
扣減增值稅規定:
(一)兩類創業人員
適用范圍:
1.退役士兵創業就業。
2.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
優惠政策:
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2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企業安置其就業的,在3年內按每實際招用人數每年6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二)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
1.購買稅控系統專用設備
(1)初次購買
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價稅合計額),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2)非初次購買
不能價稅合計抵減應納稅額,只能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
2.支付技術維護費
2011年12月1日以后繳納的,可憑技術維護費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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