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免稅的三種方式是什么呢?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減免稅的三種方式是什么呢?
減免稅的三種方式是稅基式減免、稅率式減免、稅額式減免。
(一)稅基式減免
即通過縮小計稅依據方式來實現稅收減免。具體應用形式有設起征點、免征額、允許跨期結轉等。
1.個人銷售起征點
此規定僅限于個人,不包括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
(1)按期納稅的,為月應稅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
(2)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
起征點的調整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
2.小規模納稅人免稅規定
(1)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
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以1個月或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一經選擇,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2)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3)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政策。
(4)其他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5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5)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稅款。
(6)小規模納稅人中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銷售不動產,應按其納稅期、上述第5項以及其他政策規定確定是否預繳增值稅;其他個人銷售不動產,繼續按照規定征免增值稅。
(7)已經使用金稅盤、稅控盤等稅控專用設備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繼續使用現有設備開具發票,也可以自愿向稅務機關免費換領稅務UKey開具發票。
(二)稅率式減免
就是通過降低稅率的方式來實現稅收的減免。
(三)稅額式減免
就是通過直接減免稅收的方式來實現稅收減免,具體包括全額免征、減半征收、核定減征率、核定減征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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