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確定依據是什么?今天高頓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確定依據是什么?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計稅依據為納稅人收回的應稅消費品的數量。
計稅依據
計稅依據又叫稅基,是指據以計算征稅對象應納稅款的直接數量依據,它解決對征稅對象課稅的計算問題,是對課稅對象的量的規定。
計稅依據的分類
計稅依據按照計量單位的性質劃分,有兩種基本形態:價值形態和物理形態。價值形態包括應納稅所得額、銷售收入、營業收入等,物理形態包括面積、體積、容積、重量等。以價值形態作為稅基,又稱為從價計征,即按征稅對象的貨幣價值計算。另一種是從量計征,即直接按征稅對象的自然單位計算。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或由生產提供單位自行采購原料),受托方只代墊部分輔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貨物并收取加工費的經營活動。
委托加工業務按委托方是否將原材料或加工后產品驗收入庫可分為以下三種形式:“兩頭在內”,“一頭在外”和“兩頭在外”。
1.“兩頭在內”形式是指委托方將已驗收入庫的原材料發給受托方加工,再將加工后的產品從受托方收回并驗收入庫;
2.“一頭在外”形式是指委托方僅將原材料或加工后產品二者中的一種貨物驗收入庫,另一貨物要么從銷貨方直接送抵受托方加工、要么從受托方直接發貨銷售;
3.“兩頭在外”形式是指委托方對原材料和加工后產品二者均未驗收入庫,只在賬務上體現采購、銷售,不見實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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